責任追溯 倒逼謹慎用權
發(fā)布日期:2015/9/11 9:24:07 | 瀏覽次數:4037 來源:《深圳特區(qū)報》9月11日T02版中央統戰(zhàn)部近日印發(fā)《中央統戰(zhàn)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(jiān)督責任的實施意見(試行)》。構建責任體系,層層傳導壓力、細化責任內容,確保責任落實、嚴肅追究問責、防止責任虛化等措施堪稱《意見》亮點!兑庖姟芬(guī)定,責任追究實行追溯制,不因領導干部退休等原因而免于追責。本期“廉議匯”就此話題邀請三位嘉賓進行討論。
蔣栩(四川成都 媒體人):只有明確了責任主體,才能夯實黨風廉政建設的地基。將主體責任內容進行細化,層層分解、落實到人,將有效改變過往那種抽象、籠統的責任分攤格局,從而形成一種看得見的約束,促使相關責任人真正盡心履職。尤其需要關注的是,責任追究實行追溯制,更是延長了責任體系的存在效力。這一機制設計,可有效避免失職者逃避懲戒的可能。可以預見的是,隨著主體責任、監(jiān)督責任的進一步厘清,黨風廉政建設必將更為明晰化、長效化。
胡平(廣東深圳 職員):事實證明,因體制機制不健全,很多違法違紀問題都是在多年之后才被發(fā)現。這些問題被“掩藏”得如此之深,時間越久越難說清楚,以至于讓當事人心存僥幸,甚至產生“示范作用”,有可能讓“權力不用過期作廢”的觀念更肆無忌憚。這本質上是讓責任虛化、模糊化!兑庖姟窡o疑就是健全“兩個責任”體制機制的一次大膽突破。
符向軍(江蘇丹陽 法律從業(yè)者):責任追究實行追溯制,意味著領導干部調離不再是“避風港”,退休也不再是“安全著陸”。這勢必有助于強化領導干部的責任感、危機感和對權力的敬畏,有助于減少領導干部不負責任、責任虛置、責任空轉的有權任性、有權不為亂象。既杜絕拍腦袋決策、拍胸脯蠻干、拍屁股走人的官僚作風和“三拍干部”,也大力治庸罰懶,杜絕“不作為”干部,推進辦事決策科學規(guī)范,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取得實效,切實維護國家利益、公眾利益。 (整理:尹傳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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